唐德宗建中三年以前的杖殺是什麼意思

唐德宗建中三年(782年)以前的杖殺,是指在唐代法律中規定的一種刑罰,即用杖刑處死罪犯。在唐代,杖刑是一種常見的刑罰,可以用來懲罰各種罪行。如果罪犯被判處杖殺,那麼行刑者會用棍棒或其他類似的武器對罪犯進行毆打,直到其死亡。

在唐德宗建中三年以前,杖殺是一種合法的刑罰,被廣泛應用於對罪犯的懲罰。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們對這種刑罰的殘酷性產生了越來越多的批評,因此在唐德宗建中三年,政府頒布了一項法令,禁止使用杖殺刑罰。從此以後,杖殺在中國法律中成為一種非法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