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金額不包含強制險是什麼意思
和解金額不包含強制險通常是指在車禍或意外傷害等法律糾紛中,和解的賠償金額不包括由法律強制規定的保險所支付的賠償部分。
在許多國家和地區,法律要求車輛必須購買強制責任保險,以保障在發生車禍時,能夠對第三方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進行賠償。這種強制險的賠償通常有一個最高限額,超過這個限額的損失則需要由保險公司以外的其他方式來解決,比如由肇事司機或車主個人財產來支付,或者通過法律訴訟來追討更多的賠償。
當雙方達成和解時,通常會有一個和解金額,這個金額是雙方協商後同意的,用來解決所有未經強制險賠償的損失。例如,如果強制險的賠償限額是10,000元,而和解金額是20,000元,那麼這20,000元中不包括強制險賠償的10,000元,而是用來補償超過強制險賠償限額的額外損失。
這種情況下,和解金額不包含強制險的說法,就是指和解金額是對超過強制險賠償限額的部分進行的一次性解決,而不是對強制險應該承擔的部分進行再次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