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眾國的意思

"合眾國" 一詞通常指的是一個由多個州、省或地區組成的國家,這些成員單位在一定的憲法框架下聯合起來,組成一個聯邦制的國家體系。這個詞語最著名的使用是在美國的全稱 "美利堅合眾國"(United States of America)中,簡稱為 "美國"(United States)或 "美國合眾國"。

在美國的案例中,"合眾國" 指的是由最初十三個殖民地通過《獨立宣言》脫離大不列顛王國後,於1776年組成的國家。這些殖民地聯合起來,形成了一個新的國家體系,即聯邦制,其中各州保留了相當大的自治權,而聯邦政府則負責處理國家層面的問題,如外交、國防和跨州事務。

"合眾國" 一詞也可以用來指其他採取聯邦制結構的國家,如德國(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印度、巴西等。在這些國家中,"合眾國" 強調的是多個成員單位聯合組成一個國家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