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行審結是什麼意思

"另行審結"這個詞語通常出現在法律文書或法律相關的檔案中,特別是在中國的司法體系中。它的意思是指案件將被轉移到另一個司法機構或另一個審判程式中進行審理和結案。

具體來說,當一個案件在目前的法院或審判程式中無法得到解決,或者因為某些原因需要重新審理時,法院可以決定將案件"另行審結"。這可能因為原審判法院認為案件有疑點、發現新的證據、上級法院的指令或者其他法律原因。

"另行審結"可以指將案件轉移到另一個法院重新審理,也可以指在同一法院內由另一個法官或合議庭重新審理。在某些情況下,"另行審結"可能意味著案件將進入上訴程式,由上級法院進行審查。

總之,"另行審結"意味著案件將不會在目前的法律程式中結束,而是會進入另一個法律程式中繼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