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輒得咎的意思動輒
"動輒得咎"是中文成語,意思是說,稍微有所動作或作為,就會招致責備或責難。這個成語常用來形容一個人或一群人在做事情時,很容易因為一些小錯誤或無心的行為而受到指責或懲罰。
這個成語的含義可以追溯到古代,當時人們認為,如果一個人經常受到懲罰或責備,可能是因為他做事不夠謹慎,或者他的行為觸犯了某些規範或規則。因此,這個成語可以用來提醒人們在做事情時要小心謹慎,避免不必要的痲煩或責難。
在現代社會,這個成語仍然常用來形容那些在做事情時很容易受到批評或責備的人,或者用來形容那些因為某些原因而受到不公平對待的人。無論如何,這個成語都提醒我們在做事情時要小心謹慎,避免不必要的痲煩或責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