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親職是什麼意思

共親職(Joint Custody)是指在離婚或分居後,父母雙方共同擁有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和撫養權。在共親職安排下,子女通常會在父母兩家之間輪流居住或定期探訪,父母雙方都會參與孩子的生活和教育決策。

共親職可以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1. 共同監護(Joint Legal Custody):父母雙方共同擁有對子女的監護權,可以共同參與孩子的教育、醫療和重大生活決策。

  2. 共同撫養(Joint Physical Custody):子女在父母兩家之間平均或接近平均分配居住時間,這意味著孩子會在兩個家之間定期移動。

  3. 主要監護與探訪權(Sole Legal Custody with Visitation Rights):其中一位父母擁有主要監護權,負責孩子的日常生活和決策,而另一位父母則有定期的探訪權。

共親職安排的目的是為了讓離婚或分居後的子女能夠繼續與父母雙方保持親密的關係,並從雙方的關愛和參與中受益。然而,共親職並不一定總是最佳解決方案,有時單獨監護可能更適合某些家庭情況。法院在決定監護權時會考慮許多因素,包括父母的適當性、孩子的最佳利益、家庭歷史和孩子的個人意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