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中俾的意思
在公文中,「俾」這個字通常用作介詞,意思相當於「使」、「讓」,表示使某人或某物處於某種狀態或達到某種目的。例如:
- 俾得:使得,以便於。
- 俾知:使得知道,讓知道。
- 俾便:使得方便,以便。
這個字在公文中使用時,通常是為了使語言顯得更加正式和文雅。例如,在通知或公告中,可能會使用「俾便」來表示通知的目的,以便於相關人員能夠按照通知的要求行事。
需要注意的是,「俾」這個字在現代漢語中使用並不頻繁,尤其是在口語和非正式寫作中很少使用。在現代漢語中,更常用的是「使」、「讓」等字。但在一些特定的場合,如外交檔案、法律文本、歷史文獻等,可能會遵循傳統用法,使用「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