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認不諱什麼意思
"供認不諱"這個詞語來自中國傳統法律文書中的用語,意思是指當事人或被告在法庭上承認自己的罪行,不隱諱、不否認。在這個詞語中,"供"指的是供詞,即當事人或被告在法庭上對自己行為的陳述;"認"指的是承認;"不諱"指的是不隱瞞、不避諱。
這個詞語通常用來形容當事人或被告在面對法律責任時的誠實態度,即他們願意承認自己的過錯,不試圖掩蓋或否認事實。在法律程式中,這種誠實的態度有時可以作為減輕刑罰的情節之一。
需要注意的是,"供認不諱"並不一定是最好的法律策略,因為有時可能會因為當事人的無知或被誤導而做出不當的承認。因此,在面對法律問題時,最好還是尋求專業的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