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的意思和法律依據

仲裁是指當事人通過協議,將他們之間的爭議提交給一個獨立的第三者(即仲裁員或仲裁庭)進行裁決的程式。仲裁裁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遵守。

仲裁的法律依據通常來自當事人雙方事先達成的仲裁協議,或在爭議發生後達成的將爭議提交仲裁的協議。這個協議可以規定仲裁的程式、地點、適用的法律、仲裁員的數目和資格等。當事人可以選擇適用何種法律來裁決他們的爭議,這可以是國內法、國際公約或慣例法。

在許多國家,仲裁法律依據還包括國內的仲裁法或相關法律,這些法律規定了仲裁的程式、仲裁員的權力、仲裁裁決的執行等。國際上,還有許多公約和慣例為國際仲裁提供法律框架,例如《紐約公約》(全稱為《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這是一個國際公約,旨在促進和保障仲裁裁決的國際執行。

仲裁的優點包括私密性、效率性、專業性和最終裁決的約束力。當事人可以選擇他們認為適合的仲裁員,並且可以定製仲裁程式以適應他們的需求。此外,仲裁裁決通常比法院判決更易於在國際上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