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教而誅意思

"不教而誅"這個詞語出自《論語·述而》,原文是:「不教而殺謂之虐」,這裡的「殺」和「誅」意思相近,都是指懲罰、處罰。所以,「不教而誅」的意思就是指不進行教育、不給予警告就進行懲罰,這種做法被認為是殘酷的、不合理的。

在古代,這個詞語常用來批評那些不講道理、不顧人情、任意懲罰的暴君或官吏。在現代,這個詞語也被用來指責那些不給予機會改正錯誤,就直接進行懲罰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