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是什麼意思
"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是法律上的一個原則,意思是指一個人不能對抗那些在不知情或沒有惡意的情況下,與另一方進行交易或獲得利益的第三方。這個原則通常用來保護那些在無辜的情況下參與交易或獲得某項資產的第三方的權益。
例如,如果甲將一輛車賣給了乙,但是甲並沒有告訴乙這輛車已經抵押給了銀行,乙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從甲手中購買了這輛車,那麼乙就是一個善意第三人。即使甲違反了與銀行的抵押契約,乙作為善意第三人,他的權益仍然受到法律保護,他可以擁有這輛車,即使銀行作為抵押權人,也不能追回這輛車從乙的手中。
這個原則的目的是為了鼓勵正常的市場交易,保護那些沒有參與違法或違約行為的第三方的權益。同時,它也鼓勵人們在交易時進行必要的調查和盡職調查,以確保他們的交易對象是有權進行交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