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苟同意思
"不予苟同"是一個漢語成語,意思是表示不同意、不贊同或者不接受某種觀點、意見或行為。其中,"不"表示否定,"予"在這裡是給予、同意的意思,"苟"是隨便、草率的意思,"同"是同意、贊同的意思。
這個成語通常用來表達對某件事或某個觀點的明確反對立場,意味著說話者認為對方的觀點或行為有不合理、不正確或不合適的地方,因此不願意隨便同意或接受。
例如:
- 對於這種不負責任的行為,我是不予苟同的。
- 對於他的這種觀點,我實在是不予苟同。
- 我們對於這個計畫的執行方法不予苟同。
這個成語常用於正式的場合或書面語中,以表達一種嚴肅的立場或態度。在口語中,也可以簡單地說成"不苟同"或"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