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聖經》中的“罪”是什麼意思

在《新約聖經》中,「罪」這個詞來自希臘文「hamartia」,它的基本含義是「錯失標靶」或「未命中目標」。在聖經的語境中,這個詞被用來描述任何違反上帝旨意或道德標準的行為、思想或態度。罪不僅是指外在的罪行,也包括內心的動機和意圖。

《新約聖經》強調,所有的人都是有罪的(羅馬書3:23),因為每個人都在某種程度上違背了上帝的律法。罪的後果是與上帝的隔絕(以弗所書2:12),並帶來了靈魂的死亡(以弗所書2:1)。

《新約聖經》中的「罪」可以分為幾個層面:

  1. 違法行為:這是最常見的罪的表現形式,指違反了上帝的法律或社會規範的行為。
  2. 內心態度:包括自私、驕傲、憤怒、嫉妒、貪婪等不當的內心狀態。
  3. 不作為:指沒有做應該做的事情,比如對有需要的人不施以援手。

《新約聖經》的主要信息之一是耶穌基督為人類的罪而死,提供了救贖和寬恕的可能性。通過信仰耶穌和他的救贖工作,人們可以從罪的權勢下得釋放,並與上帝和好(約翰福音3:16, 羅馬書1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