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玉玉案一審抗訴期限將至 多名被告欲抗訴
徐玉玉案被告抗訴,3人均認為量刑過重。
2016年8月19日,山東臨沂市高三畢業生徐玉玉聯考雖然取得優異的成績但是卻被以發放助學金名義的電信詐欺騙走9900元學費。徐玉玉從當地派出所報警後昏厥,搶救兩天后不治身亡。今年7月19日上午10時,該案在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審判決中,法院認定陳文輝犯詐欺罪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6名被告人因犯詐欺罪分別被判處3至15年有期徒刑,且被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