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v3意思
IPv3 並不是一個實際存在的網路層協定。在網際網路協定(IP)家族中,我們知道有 IPv4 和 IPv6,但是沒有 IPv3。IPv4 是網際網路協定的第四個版本,也是最廣泛使用的一個版本,直到現在仍然有很多設備在使用 IPv4。IPv4 使用 32 位的地址,這意味著它最多可以提供大約 43 億個地址。
IPv6 是網際網路協定的第六個版本,它使用 128 位的地址,可以提供更多的地址空間,解決了 IPv4 地址空間耗盡的問題。
如果你看到「IPv3」這個詞,它可能是一個誤用或者是一個虛構的術語,並不表示一個真實的網路協定。在討論網路協定時,應該使用 IPv4 或 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