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ployment type意思

"Employment type" 是指一個人與僱主之間的僱傭關係類型。它通常可以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1. 全職(Full-time):指每周工作一定數量的標準小時,通常在35到40小時之間,並且通常會提供全面的福利待遇。

  2. 兼職(Part-time):指每周工作少於全職工作小時數的工作。兼職員工可能享有與全職員工相同的福利,但通常是以比例的方式提供。

  3. 臨時工(Temporary):指短期僱傭的員工,可能是為了填補臨時職位空缺或處理特定項目。

  4. 契約工(Contractual):指根據契約為僱主工作一定期限的員工,他們通常不是公司的正式員工,因此可能沒有某些福利。

  5. 自由職業者(Freelancer):指獨立工作者,他們通常自己承擔工作任務,而不是受僱於某個特定的僱主。

  6. 顧問(Consultant):指為特定項目或領域提供專業建議或服務的人,他們通常與僱主簽訂契約,而不是作為正式員工。

  7. 實習生(Intern):指在實習期間為公司工作以獲取工作經驗的學生或求職者。實習生通常不會獲得與全職員工相同的福利和工資。

  8. 遠程工作者(Remote worker):指通過網際網路遠程完成工作職責的員工,他們可能全職或兼職工作。

在招聘或職業規劃中,了解一個人的就業類型對於確定工作條件、福利和職業發展機會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