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ckens意思

"Dickens"這個詞通常指的是英國作家查爾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他是一位著名的維多利亞時代的小說家,以其豐富的語言、複雜的情節和深刻的社會批判而著稱。狄更斯的作品廣泛反映了當時英國社會的各個方面,包括貧困、不平等、犯罪和家庭關係等。他的許多作品,如《霧都孤兒》、《大衛·科波菲爾》、《雙城記》等,至今仍被認為是英語文學的經典。

在非正式或口語化的語境中,"dickens"還可以用作感嘆詞,表示驚訝、憤怒或難以置信等情緒,類似於"devil"或"blazes"。例如,「What the dickens is going on here?」(這裡在搞什麼鬼?)或者「I'll go to the dickens with this!」(我受夠了這個!)。這種用法並不常見,但仍然可以在一些英語國家的口語中聽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