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law civil law意思
Common law 和 civil law 是兩種不同的法律體系,它們在歷史淵源、法律原則、法律制定和實施等方面都有所不同。
Common law (英美法系): Common law,也稱為英美法系或海洋法系,起源於英國,並在其前殖民地,如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印度、巴基斯坦、馬來西亞等國家得到發展。這種法律體系的特點是基於判例法,即法官的判決成為法律的一部分,後繼的法官會參考先前的判例來做出判決。Common law 強調法律的靈活性和適應性,它允許法官在特定情況下解釋和套用法律。
Civil law (大陸法系): Civil law,也稱為大陸法系或羅馬法系,起源於古代羅馬法,特別是在《查士丁尼法典》之後,並在歐洲大陸得到廣泛套用,包括法國、德國、義大利、西班牙等國家。這種法律體系的特點是基於成文法,即法律是由立法機關通過的法律條文組成的。法官在審理案件時主要依據這些成文法,而不是先前的判例。Civil law 強調法律的明確性和普遍適用性,它通常有一部全面的民法典和刑法典。
總結:
- Common law 注重判例法,法官的判決對未來的案件有指導作用。
- Civil law 注重成文法,法官主要依據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條文。
- Common law 體系下的法律可能更靈活,更能適應社會變化。
- Civil law 體系下的法律可能更明確,更容易預測和遵循。
需要注意的是,這兩種法律體系並不是完全獨立的,它們在實際套用中可能會有所重疊或相互影響。例如,一些 Common law 國家也會制定成文法,而一些 Civil law 國家也會參考判例來解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