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告訴乃論意思
"須告訴乃論"這個詞語並不是一個常見的中文法律術語,但它可能是對某些法律程式或制度的一種通俗解釋。在中文法律術語中,"告訴"通常指的是起訴或控告,而"乃論"則可能指的是"才處理"或"才受理"的意思。
如果我們將這個詞語直譯,它可能意味著"必須提出告訴才會受理或處理"。在某些法律制度中,某些類型的案件可能需要當事人主動提出告訴,法院或檢察機關才會介入處理。例如,在某些侵權案件中,受害人可能需要主動起訴加害人,法院才會開始審理案件。
然而,這個詞語並不嚴格符合中文法律術語的規範,因此在法律檔案或正式場合中不太可能使用。如果你是在某個特定的法律背景下聽到這個詞語,建議你查詢相關的法律條文或詢問法律專業人士,以獲得更準確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