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筆墨所能形容意思

"非筆墨所能形容"這句話出自中國古代文獻,意思是指某些事物、情感或經驗是如此深刻、複雜或微妙,以至於無法用文字或書面語言來充分表達。這句話通常用來形容那些超出了言語能力的感受或經歷,可能因為它們太過強烈、難以捉摸,或者因為它們涉及到了人類經驗的某些方面,這些方面是文字難以捕捉的。

在中文裡,"非筆墨所能形容"常常用來形容極端的情感,如愛情、悲痛、喜悅或恐懼,或者用來描述自然美景、藝術作品或人生哲理。這句話也經常出現在文學作品中,用來強調某種情感或經歷的特殊性和深刻性。

在英文中,可以翻譯為 "indescribable"、"beyond words" 或 "ineffable"。這些詞彙都表達了一種無法用語言表達的感覺或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