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位競爭的意思
錯位競爭(Disruptive Competition)又稱為破壞性創新(Disruptive Innovation),是由哈佛商學院的教授Clayton Christensen在1990年代提出的概念。這個概念描述了一種市場現象,即一種新技術或新產品進入市場時,並不是直接與現有的領導品牌或產品競爭,而是在低端市場或新興市場中找到立足點,然後逐步改善其產品或服務,最終改變整個市場的遊戲規則,甚至取代原有的領導品牌。
錯位競爭的特點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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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低端市場或新興市場開始:新進入者通常會從市場的低端或尚未開發的市場開始,提供簡單、價格低廉的產品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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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改善: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新進入者會逐步改善其產品或服務,以滿足更多用戶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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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市場規則:最終,這些新進入者會改變市場的遊戲規則,提供與傳統產品或服務不同,但對消費者更具吸引力的選擇。
錯位競爭的例子包括:
- 網絡書店亞馬遜(Amazon)最初通過低價和方便的購物體驗,從傳統書店手中奪取了市場份額。
- 優步(Uber)和Lyft等打車應用程式,通過提供更靈活的叫車服務,改變了人們的出行方式。
- 蘋果公司的iPod和隨後的iPhone,通過提供更好的用戶體驗和創新功能,改變了音樂播放器和手機市場。
錯位競爭的影響可能是深遠的,它可以顛覆傳統的市場結構,創造新的市場機會,同時也可能導致一些傳統企業失去市場地位。因此,企業需要保持警惕,不斷創新,以應對可能出現的錯位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