逕行舉發的意思
"逕行舉發"這個詞語在中文裡面通常用於法律或行政程式的語境中,意思是指直接進行舉報或揭發。這個詞語中的"逕行"意指直接進行,不經過中間程式或不需要經過上級批准;"舉發"則是指向上級或相關機構報告某人的違法行為或不當行為。
在法律程式中,如果有人違反了法律或規章制度,相關的執法機構或人員可以逕行舉發,即直接對違法者進行調查和起訴,不需要經過其他額外的程式或批准手續。
例如,如果警察在巡邏時發現有人違規停車,他們可以逕行舉發,即直接開出違規停車的罰單,而不需要經過法院或其他機構的批准。
在行政管理中,如果某位公務員發現同事有貪污或其他不當行為,他也可以逕行舉發,即直接向紀檢部門或上級領導報告,要求對該同事進行調查。
總之,"逕行舉發"就是指直接進行舉報或揭發,不需要經過其他程式或批准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