蹊田奪牛意思
"蹊田奪牛"這個成語出自《左傳·宣公十五年》,原意是指因為踩踏了別人的田地,而被對方奪走了自己的牛作為賠償。這個成語後來被引申為比喻因為小事而引起大禍或過重的懲罰。
在原文中,這個成語是這樣使用的:
宋人或得玉,獻諸子罕。子罕弗受。獻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為寶也,故敢獻之。」子罕曰:「我以不貪為寶,爾以玉為寶,若以與我,皆喪寶也。不若人有其寶。」稽首而告曰:「小人懷璧,不可以越鄉,納此以請死也。」子罕置諸其里,使玉人為之攻之,富而後辭之。
這段話的意思是說,有一個宋國人得到了一塊玉,他將玉獻給了子罕。子罕不接受,那人說:「我拿給做玉器的人看,他們認為這是塊寶玉,所以我才敢獻給您。」子罕說:「我把不貪作為寶,你把玉作為寶,如果你把玉給了我,我們兩個都失去了寶。不如你留著你的寶,我留著我的寶。」那人跪下來說:「我懷著璧玉,不敢越過鄉界,我獻出這塊玉,是為了求得生存。」子罕將玉放在自己家裡,讓做玉器的人幫他加工,等那人富裕了之後,再將玉還給他。
這個故事中,子罕的行為體現了他不貪的品德,他沒有因為別人踩踏了他的田地(小事),而奪走對方的牛(大禍),而是選擇了寬容和理解。因此,"蹊田奪牛"這個成語就被用來形容這樣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