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勤加班意思

"超勤加班"這個辭彙通常用於描述工作場合中員工的工作時間超過了正常的工作時間範圍,即員工在工作日結束後或者在周末和法定節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內繼續工作。這種加班通常是由於工作量過大、項目緊急、公司業務需要或者其他個人原因導致的。

在中國大陸,勞動法對於加班有一定的規定,包括加班需支付加班費、每日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等。如果員工的加班時間超過了這些規定,就可以稱為「超勤加班」。

需要注意的是,超勤加班可能會對員工的身心健康產生負面影響,因此許多國家和地區的勞動法都有相關規定來保護員工的權益,限制加班時間,並要求僱主支付加班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