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出買權意思
賣出買權(Selling Call Options)是指交易者作為期權賣方,同意在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或之前,以指定的價格(執行價格)出售一定數量的資產(股票、商品等)給期權買方。期權賣方獲得了一筆期權費用作為賣出期權的報酬,這筆費用是在期權成交時收取的。
當交易者賣出買權時,他們預期相關資產的價格在期權到期之前不會超過執行價格。如果價格確實沒有超過執行價格,期權買方通常不會行使期權,期權將到期無價值,期權賣方將保留所有的期權費用作為利潤。
然而,如果資產價格在期權有效期內超過了執行價格,期權買方可能會行使期權,期權賣方將有責任以執行價格出售資產。這種情況下,期權賣方可能會損失,因為他們可能不得不以低於市場價格的價格出售資產。
賣出買權是一種策略,可以用來獲取收入、對沖持倉、表達市場觀點或者作為更複雜策略的一部分。賣出買權的風險和回報都是有限的,因為期權費用是固定的收入,而損失則限於資產價格超過執行價格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