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得的意思
"識得" 是粵語(廣東話)中的一個詞語,意思是指認識、知道或了解某人或某事。在中文的普通話中,相對應的詞語是「認識」或「知道」。
在粵語中,"識" 這個字本身就有認識、了解的意思,而 "得" 則是一個助詞,沒有實際意義,通常用來輔助動詞,使其聽起來更加順口。因此,"識得" 就是指能夠認識或了解某樣事物。
例如:
- "你識得李華嗎?"(你認識李華嗎?)
- "我識得彈吉他。"(我會彈吉他。)
- "識得唔識得講普通話?"(會不會說普通話?)
在這些句子中,"識得" 都是指了解某種技能、認識某人或者知道某種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