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服什麼意思
"說服" 一詞在中文裡有幾個層次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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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詞:作為一個動詞,「說服」指的是通過言語或論證,使某人改變原先的看法、意見或決定,接受另一個觀點或行動。這個過程通常涉及提供理由、證據、解釋或情感訴求,以說服對方接受某個觀點或行動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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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詞:在某些情況下,「說服」也可以作為形容詞使用,例如「說服力」,指的是某個論點、論證或說話方式具有令人信服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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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在某些語境中,「說服」也可以作為名詞使用,例如「說服工作」,指的是進行說服的整個過程或活動。
在英文中,「說服」通常被翻譯為 "persuade",它也是一個動詞,具有類似的含義。例如:
- "She tried to persuade me to buy a new car." (她試圖說服我買一輛新車。)
- "The company's advertising campaign was very persuasive." (該公司的廣告活動非常有說服力。)
- "They did a lot of persuading before they finally got their way." (在他們最終如願以償之前,他們做了很多說服工作。)
說服的過程通常需要考慮對方的觀點、需求和疑慮,並提供相關的信息和論據來支持自己的觀點,以期達到說服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