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脅迫意思表示
詐欺、脅迫意思表示是民法中關於意思表示瑕疵的兩個概念。在民法中,意思表示是指當事人將內心意思以一定方式表現於外的行為,而意思表示的瑕疵是指意思表示的過程中存在某些缺陷,導致意思表示不真實或非出於當事人的自由意志。
詐欺是指一方當事人故意隱瞞真相或虛構事實,使對方在錯誤的認識下做出意思表示。例如,甲向乙出售一輛汽車,故意隱瞞該車曾經發生重大事故的事實,乙因此以正常價格購買了該車,這就是一個詐欺的例子。
脅迫則是指一方當事人以不當手段,如威脅、恐嚇等,迫使對方做出意思表示。例如,甲威脅乙說如果不將自己的土地以低價賣給甲,甲將傷害乙的家人,乙在恐懼之下簽訂了土地買賣契約,這就是一個脅迫的例子。
在民法中,詐欺和脅迫都是導致意思表示無效的原因。當事人可以主張自己的意思表示是在詐欺或脅迫下做出的,要求法院或仲裁機構宣告該意思表示無效,從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然而,要主張詐欺或脅迫,當事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對方的行為確實存在詐欺或脅迫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