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的開始是什麼意思

訴訟的開始通常是指當事人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的行為,這標誌著法律程式的啟動。在不同的法律體系中,訴訟的開始可能有不同的名稱和程式,但一般都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1. 起訴(Complaint or Writ):原告向法院提交書面檔案,陳述其訴求和事實依據。
  2. 服務(Service of Process):將起訴書副本送達給被告,通知其被起訴的事實。
  3. 答辯(Answer):被告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答辯書,對原告的指控作出回應。
  4. 法院受理(Filing with the Court):法院接收並登記起訴書和答辯書,確認案件正式進入訴訟程式。

在某些情況下,訴訟的開始可能還包括舉行初步聽證會或調解會議,以確定訴訟的範圍和程式。一旦訴訟開始,法院將開始安排進一步的聽證會、審判日期或其他必要的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