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契約之意思表示不得撤銷什麼意思
解除契約之意思表示不得撤銷,這句話的意思是,當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表示要解除契約時,這個意思表示一旦做出,就不能再撤銷或改變。這意味著一旦一方通知另一方要解除契約,契約就會立即終止,除非雙方另有約定。
這個原則的目的是為了確保契約的穩定性和可預測性,避免一方在通知解除契約後又反悔,從而導致另一方的不確定性和混亂。在法律上,這個原則通常適用於明示的解除契約通知,即當事人以書面或其他明確的方式表達要解除契約的意願。
需要注意的是,這個原則並不適用於所有情況。在某些情況下,當事人可能因為欺詐、錯誤或不可抗力等原因而撤銷解除契約的通知。此外,如果一方在收到解除契約的通知後,繼續履行契約或採取其他行動表明他們接受解除契約的決定,那麼解除契約的程式可能已經完成,不能再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