裡長伯的意思
"里長伯"是台灣的用語,指的是地方行政區劃中的一個職位,相當於中國大陸的村長或社區主任。在台灣,行政區劃分為鄉、鎮、縣轄市、區等,而每一個鄉、鎮、縣轄市、區又被劃分成數個"里",里長就是這些里的領導人。
里長的職責通常是負責里內的基層行政事務,包括環境清潔、社區安全、社會福利、公共設施維護等。里長也是居民與政府之間的橋樑,負責傳達政府的政策資訊,同時收集居民的意見和需求,向上級政府反映。
"伯"在中文裡有長者的意思,加上尊稱,所以"里長伯"這個稱呼表達了對里長的尊敬,類似於稱呼長輩或是有地位的人。在台灣的社區中,里長經常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他們不僅是社區的管理者,也是居民間的調解者和社區活動的組織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