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平意思

衡平(Equity)是一個法律術語,源自英國法律體系,特別是普通法(Common Law)與衡平法(Equity)的區分。在法律發展史上,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區別在於,普通法強調嚴格遵循先例和法律規則,而衡平法則側重於公正和正義的靈活原則。

在英國法律體系中,普通法是由法官在法庭上通過判決形成的法律,它強調法律的明確性和確定性。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們發現普通法的一些規則可能過於僵化,不能適應社會的變化或提供公正的結果。因此,在14世紀左右,英國的司法體系中出現了衡平法院(Court of Chancery),它獨立於普通法法院,旨在通過衡平法的原則來糾正普通法中的不公正之處。

衡平法的原則包括:

  1. 公正原則(Principle of Fairness):強調在具體情況下,判決應當公正合理。
  2. 補救措施的靈活性(Flexibility of Remedies):衡平法提供了更廣泛的補救措施,包括禁令、強制執行契約等,而不僅僅是普通法的金錢賠償。
  3. 信託原則(Trust Doctrine):建立了信託制度,以確保財產的合法和公正管理。
  4. 誠信原則(Doctrine of Good Faith):要求人們在交易和契約中表現出誠信和誠實。

隨著時間的推移,普通法和衡平法逐漸融合,最終在19世紀初,英國通過立法合併了兩套系統。現在,大多數英美法系國家都遵循這一融合後的法律體系,即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原則都被考慮在內,以實現公正和合理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