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直轄市意思

臺灣的直轄市(Directly Administered Municipalities)是中華民國行政區劃中層級最高的城市,享有較高的自治權限和更多的資源分配。目前,臺灣共有六個直轄市,它們是:

  1. 臺北市
  2. 新北市
  3. 桃園市
  4. 臺中市
  5. 臺南市
  6. 高雄市

直轄市的地位高於縣,與縣相比,直轄市擁有更多的自主權,包括財政、教育、交通、都市規劃等方面的權力。直轄市的市長由市民直接選舉產生,任期四年,可連選連任。

直轄市的設立是為了因應臺灣快速的城市化發展和人口集中趨勢,以及提升大都市的治理效率和競爭力。隨著直轄市的設立,臺灣的政治和經濟中心逐漸從中央集中轉向地方自治,各直轄市在國家發展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