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押是什麼意思

聲押是台灣司法程式中的一個術語,意指「聲請羈押」。在刑事訴訟中,如果檢察官或警察認為被告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等可能,或是被告有再犯之虞,為了確保後續的審判程式能夠順利進行,會向法院聲請羈押被告。

羈押是指在法院審理案件期間,將被告暫時關押在看守所,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聲押的目的是為了防止被告在審判前逃逸,確保被告能夠到庭接受審判,同時也是為了保護社會安全,防止被告繼續犯罪。

在聲押程式中,檢察官或警察必須提出具體理由和證據,向法院說明為何需要羈押被告。法院會根據檢察官或警察提出的聲請書、相關證據和法律規定,決定是否準許羈押。如果法院準許羈押,被告將會被送往看守所拘留,直到審判結束或法院決定釋放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