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尊重意思

"尊重"在聖經中通常指的是對神、對人、對權威、對法律、對道德規範等的敬重和遵守。聖經教導信徒要尊重神,即敬拜他、順服他的旨意;同時也要尊重人,包括愛人如己、尊重他人的權利和尊嚴、以及與人和平相處。

例如,在舊約十誡中,第七誡說:"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出埃及記 20:12) 這條誡命強調了對父母的尊重,因為他們是神所設立的權威。

在新約中,耶穌也教導門徒要尊重他人,他說:"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 (路加福音 6:31) 這句話表明了相互尊重的重要性。

此外,聖經還強調了對權威的尊重,例如羅馬書 13:1-2 說:"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 這段經文告訴信徒要尊重和順服政府和其他合法的權威機構。

總之,聖經中的"尊重"是一個廣泛的概念,它要求信徒在各種關係中表現出敬重和順服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