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的重生是什麼意思

在聖經中,重生(born again)這個詞彙主要出現在《新約聖經》的約翰福音第三章,當耶穌與尼哥德慕夜談時,提到了這個概念。耶穌對尼哥德慕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翰福音3:3) 這裡的重生並不是指肉體上的出生第二次,而是指一種屬靈上的新生。

重生是指一個人通過信仰耶穌基督為救主,接受他的救贖恩典,從而獲得新的生命和與神的關係。這種重生是靈魂層面的,意味著一個人從罪惡和與神隔絕的狀態轉變為被神接納和愛的狀態。重生是神的工作,是聖靈在人心中所做的改變,使人能夠認識神,並且願意順服他的旨意。

重生並不是一種單純的宗教儀式或行為,而是內心的轉變和與神的關係的建立。這種轉變是即時發生的,是個人與耶穌基督建立關係的開始。重生的人會表現出新的行為和態度,因為他們的心靈已經被改變,他們的生命有了新的方向和目標。

在基督教中,重生被認為是得救的必要條件,是成為神兒女的第一步。重生的人不僅在今生享受與神和好的平安和喜樂,而且在死後還能進入神的國度,與神永遠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