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證有疑利於被告意思

"罪證有疑利於被告"這句話的意思是,當對被告是否有罪的證據存在疑點時,應當作出對被告有利的推論。這句話體現了刑事訴訟中的一個基本原則,即「疑點利益歸於被告」。

在刑事訴訟中,檢察官必須證明被告有罪的證據達到「排除合理懷疑」的程度,如果法庭對被告有罪的證據存在合理的疑點,那麼法庭就無法確定被告有罪,因此應當判斷被告無罪。這種做法是為了保護被告不受錯誤定罪的侵害,體現了法治國家對人權和正當程式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