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審判意思

缺席審判(Absentee Judgment)是指在法律程式中,當事人未經合法通知、未到場或未經合法代表的情況下,法院對案件進行審理並作出判決的程式。這種情況通常發生在被告未能出庭應訴,而原告提供了正當理由解釋被告缺席的原因,並且法院認為可以進行審判時。

在缺席審判中,法院通常會根據原告提出的證據和主張來作出判決。如果被告在後續提出合理的缺席理由,並要求重新審理,法院可能會考慮撤銷或修改之前的判決。然而,這種情況並不常見,因為被告通常需要在缺席審判前提供充分的理由來解釋他們未能出庭的原因。

缺席審判通常用於民事案件,例如債務追討、損害賠償等。在刑事案件中,被告有權獲得充分的法律代表和正當程式的保障,因此缺席審判在刑事案件中的應用較為有限。在某些情況下,例如被告逃亡或故意逃避司法程式,法院可能會進行缺席審判,但這需要滿足嚴格的法律條件和程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