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行審理的意思

"續行審理"這個詞彙通常用於法律領域,特別是在訴訟程式中。它的意思是指在一個暫停或中斷的審理過程後,繼續進行未完成的審理程式。這種情況可能發生在審判過程中因為各種原因(如證人未到、法律程式上的延遲、假期或其他不可預見的情況)而需要暫停審理時。

在法律程式中,續行審理可能涉及重新召集當事人、證人、律師和法官,以便繼續聽取陳述、質詢證人、提交證據和進行辯論。續行審理的目的是為了確保案件能夠得到公正和完整的審理,並且最終能夠做出裁決或判決。

續行審理的時間和條件可能會根據不同司法管轄區的法律和程式規則而有所不同。有時,法律可能會規定續行審理的最長時間限制,或者要求在特定時間內完成審理。在某些情況下,可能還需要重新安排證人的時間,或者重新確定審理的日期和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