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特赦意思
總統特赦(Presidential pardon)是指在某些國家,如美國,由總統行使的權力,可以赦免或減輕罪犯的刑罰。這種權力通常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用來糾正司法不公或減輕過於嚴厲的判決。
在美國,總統的特赦權力來自於憲法第2條第2款,其中規定總統擁有「對違反合眾國法律的人頒布一般赦免或特赦的權力」。總統可以單獨行使這一權力,無需經過法院或其他政府機構的批准。特赦可以完全赦免罪犯的罪行,也可以減輕刑罰的嚴厲程度。
總統特赦的決定通常是基於個別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作為對某一群體的寬大處理。例如,在美國,總統經常在感恩節特赦一隻火雞,這是一個象徵性的傳統,旨在表明總統的仁慈。此外,總統還可以在即將離任時大規模特赦或減刑,作為其政治遺產的一部分。
需要注意的是,總統的特赦權力並不是無限的。例如,總統不能特赦那些涉及彈劾程式的罪行,也不能特赦那些尚未被判有罪的人。此外,特赦也不能改變某人因犯罪行為而受到的民事賠償或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