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中的「神跡」是什麼意思

在《約翰福音》中,「神跡」一詞通常指的是耶穌所行的特殊事件,這些事件展示了神的大能和耶穌的神性。在聖經的希臘文原文中,「神跡」一詞通常被翻譯為「奇事」或「神跡」,指的是那些超出自然規律、由神直接介入而發生的事情。

在《約翰福音》中,耶穌所行的神跡包括:

  1. 變水為酒(約翰福音2:1-11)
  2. 治癒大臣的兒子(約翰福音4:46-54)
  3. 治癒癱子(約翰福音5:1-18)
  4. 餵飽五千人(約翰福音6:1-14)
  5. 行走海面(約翰福音6:16-21)
  6. 治癒瞎子(約翰福音9:1-7)
  7. 使拉撒路從死裡復活(約翰福音11:1-44)
  8. 最後的晚餐中,耶穌預言自己的死亡和復活(約翰福音13-17)
  9. 復活後向門徒顯現(約翰福音20-21)

這些神跡不僅展示了耶穌的能力,也證明了祂是神的兒子,並且帶來了救恩的信息。《約翰福音》中的神跡被視為對耶穌身份和使命的證明,也是對信祂之人的應許和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