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亦不得對債務人清償是什麼意思

"第三人亦不得對債務人清償"這句話的意思是,除了債權人和債務人之外的其他第三方(即第三人),不能代替債務人向債權人進行債務的清償。

在法律上,債務的清償必須由債務人親自進行,或者在債務人授權的情況下,由其代理人進行。如果債務人有財產,並且這些財產可以用來清償債務,那麼債權人可以通過法律程式(如起訴、執行等)來追討債務。但是,如果債務人沒有財產或者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那麼債權人可能就無法完全追回債務。

在某些情況下,第三人可能會願意幫助債務人清償債務,例如出於親情、友情或者商業利益。但是,根據法律規定,這種清償行為通常是不可行的,因為它會破壞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債權關係,也可能會涉及到非法轉讓財產等問題。

因此,"第三人亦不得對債務人清償"這句話強調了債務清償的合法性和嚴肅性,要求債務人必須按照法律規定和契約約定,自行清償其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