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庸調變意思

"租庸調"是中國唐代的一種賦稅制度,始於唐初,廢於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由宰相楊炎實行兩稅法後。

租庸調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

租:指土地稅,即按田畝徵收的糧食。 庸:指代役稅,即以絹或布代替勞役。 調:指土產稅,即按各地土產徵收的絲綿、綾羅等。

租庸調制度的變革,主要是指從租庸調到兩稅法的轉變。兩稅法是唐德宗時期,由於租庸調制度已經無法適應當時的經濟情況,政府為了增加財政收入,減少徵收過程中的弊端,而實行的一種新的賦稅制度。

兩稅法的主要內容包括:

按土地和財產的多少徵收稅收,取消了租庸調中的按人頭徵收的庸和調。 分夏、秋兩季徵收稅收,因此稱為「兩稅法」。

兩稅法的實施,標誌著中國古代賦稅制度從以人頭為基礎的徵收方式,轉變為以土地和財產為基礎的徵收方式,這是一種稅制上的重大變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