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權利人意思
票據權利人(Negotiation Creditor)是指在票據交易中持有票據並享有向票據義務人請求支付票據金額權利的人。票據權利人可以是票據的出票人、轉讓人或者持票人。
在票據法中,票據權利人享有以下權利:
- 請求權:票據權利人可以向票據義務人請求支付票據金額。
- 追索權:如果票據義務人拒絕支付或無法支付票據金額,票據權利人可以向其他票據債務人行使追索權。
- 利益轉讓權:票據權利人可以將票據權利轉讓給他人,通過背書或交付等方式。
- 利益保全權:票據權利人可以採取必要措施保全票據上的利益,如要求提供擔保或保證。
票據權利人的意思表示通常體現在其對票據的處分行為中,例如:
- 背書:票據權利人可以在票據上簽名並轉讓給他人,這表明其同意轉讓票據權利。
- 提示:票據權利人向票據義務人提示票據,要求支付票據金額,這表明其行使票據上的請求權。
- 追索:票據權利人在票據義務人拒絕或無法支付票據金額時,向其他票據債務人追索,這表明其行使追索權。
票據權利人的意思表示必須符合票據法的規定,並且必須是明確的、書面的,以保障交易的安全和可信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