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付訖的意思

"現金付訖"這個詞語通常出現在商業交易中,特別是在貨物或服務的買賣過程中。它的意思是指交易雙方當面以現金方式完成支付,即買方直接支付現金給賣方,而賣方則在收到現金後立即提供貨物或服務,並且不再涉及其他的支付方式或憑證。

這個詞語強調的是交易的即時性和現金支付的直接性,意味著交易雙方都不會保留任何未結清的債務,也不會發出任何形式的票據(如支票、匯票等)。這種交易方式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會被視為更為可靠和安全,因為它消除了後續追討債務或處理未兌現票據的風險。

然而,現金付訖的方式也可能存在一些問題,比如說缺乏書面記錄,可能會導致日後的爭議或糾紛難以解決。此外,這種交易方式也不適用於大額交易,因為攜帶大量現金可能會帶來安全風險。

總之,"現金付訖"指的是一種直接使用現金進行交易,且交易雙方當場結清賬務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