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不起訴處分什麼意思
不起訴處分是指檢察機關在偵查終結後,認為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並不構成犯罪,或者雖然構成犯罪,但由於各種原因不適宜提起公訴,因此決定不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的一種法律程式。
不起訴處分可以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 絕對不起訴:檢察機關認為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並不構成犯罪,因此決定不起訴。
- 相對不起訴:檢察機關認為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雖然構成犯罪,但由於各種原因,如犯罪情節輕微、犯罪嫌疑人有悔罪表現、被害人原諒等,不適宜提起公訴,因此決定不起訴。
- 存疑不起訴:檢察機關認為案件中的證據不足,無法確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構成犯罪,因此決定不起訴。
不起訴處分並不意味著案件就此結束,犯罪嫌疑人可能會面臨民事訴訟或者行政處罰。此外,不起訴處分也不是終審判決,如果被害人或者檢察機關認為不起訴處分有誤,可以向上級檢察機關或者法院提出抗訴或者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