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證是什麼意思

物證(Physical evidence)是指在法律程式中,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物品或實物。這些物品可以是任何有形物質,如武器、工具、藥物、衣物、金屬碎片、纖維、指紋、血液、DNA樣本、檔案、照片、錄音、錄像等。物證通常需要經過科學鑑定或專家證人的解釋,才能確定其與案件之間的關聯性。

在刑事案件中,物證是檢察官起訴犯罪嫌疑人的重要依據之一。例如,在謀殺案件中,兇器、被害人的衣物、現場留下的指紋或DNA等,都可能成為指證犯罪嫌疑人的關鍵證據。在民事案件中,物證也可以用來證明當事人之間的契約關係、侵權行為等。

物證的收集、保存和鑑定需要遵循嚴格的程式和規範,以確保其真實性和可靠性。物證的發現和處理通常由執法機構負責,如警察局或調查機構。在法庭上,物證需要經過合法的程式才能被接受為證據,如通過宣誓的證人進行陳述,或由專家證人進行鑑定。

物證的意義在於它們可以提供客觀的證據,有助於確定案件的事實真相。與言詞證據相比,物證通常被認為更加可靠,因為它們不受個人主觀意志的影響。然而,物證也存在局限性,如可能因為時間、環境等因素的影響而損壞或消失,或者可能被誤解或錯誤解釋。因此,物證需要經過嚴格的科學鑑定和法律程式的檢驗,才能成為確定案件事實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