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偵字意思
"偵"字在法院文書中通常指的是偵查,偵查是司法程式中的一個階段,用來調查犯罪行為和收集證據。在刑事案件中,偵查通常由檢察官或警察機關負責,他們會收集各種證據,包括物證、書證、口供等,以確定是否有人涉嫌犯罪,以及是否應該對其提起公訴。
當案件進入法院程式時,如果案件還在偵查階段,法院文書中就可能會使用"偵"字來表示案件的狀態。例如,"偵查中"、"偵查終結"、"偵查不公開"等用語,都是指案件還在偵查階段,或者偵查程式已經完成。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司法管轄區可能有不同的法律術語和程式,具體的含義可能會有所不同。如果你需要了解某個特定法院文書中"偵"字的意思,建議您查詢相關的法律規定或者咨詢專業的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