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1030 3意思

您提到的「民法1030 3意思」,根據我的理解,您可能是在詢問中國台灣地區的民法第1030條第3款的意思。然而,由於我無法提供實時的法律條文,我只能根據一般法律原則來解釋。如果你指的是其他地區的法律或者有更具體的問題,請提供更多信息。

在中國台灣地區,民法第1030條是關於夫妻財產制的規定。根據過去的民法條文(2023年之前的版本,未考慮最新修正),第1030條第3款通常涉及的是夫妻財產的分別財產制。分別財產制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原則上歸各自所有,而不屬於共同財產。

具體來說,第1030條第3款可能規定了以下內容(以過去的條文為例,請以最新法律條文為準):

  1. 夫妻雙方可以約定適用分別財產制,這種約定必須在結婚前或結婚時以書面形式作出。
  2. 在分別財產制下,夫妻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債務也由各自承擔。
  3. 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將部分財產作為共同財產,但這種約定也必須以書面形式作出。

請注意,法律條文的具體內容可能會隨著法律的修訂而發生變化,因此如果你需要了解最新的法律條文,建議您查閱最新的民法文本或者諮詢法律專業人士。如果你是在詢問其他地區的法律,請提供具體的地點信息,以便我能夠提供更準確的法律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