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緩是什么意思

死緩是中國刑法中的一種量刑制度,全稱為「死刑緩期執行」。根據中國《刑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對於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兩年執行。

死緩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

  1. 緩期執行:被判處死緩的罪犯,在兩年的緩期執行期間內,如果沒有故意犯罪,則自動減為無期徒刑。

  2. 減刑機會:在緩期執行期間,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可以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3. 終身監禁:被判處死緩的罪犯,在緩期執行期滿後,根據其表現,可以依法減刑,但實際執行刑期不能少於十五年,並且在減刑後的餘刑期間,不得假釋。

死緩制度的目的在於給予罪犯一個悔過自新的機會,同時也體現了中國刑法中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